问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由A、B、C、D 4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5、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

(2)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10%,扣完为止。

(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见表3-33。

1、2、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见表3-34。

[问题]

根据表3-34提供的数据,计算1、2、3月份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各为多少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

1月份:

该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了计划工程量。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560×180×(1-10%)=90720元=9.072万元

2月份:

因为560+550=1110m3<1500m3

所以A分项工程结算单价不调整。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为:(550×180+680×480)×(1-10%)=382860元=38.286万元

3月份:

因为680+1050=1730m3>1680m3

所以B分项工程超出计划工程量20%部分的结算单价应调整。

超出计划工程量20%部分的工程量为:1730-1680=50m3

相应的结算单价调整为:480×0.95=456元/m3

应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为:[(1050-50)×480+50×456+450×360]×(1-10%)=598320元=59.832万元

或:[(1 050-50)×480+(1 730-1 680)×480×0.95+450×360]×0.9=598320元=59.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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