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由A、B、C、D 4个分项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10%的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4、5、6月份结算时分月均摊抵扣。
(2)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10%,扣完为止。
(3)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不考虑物价调整。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完成工程量的20%时,该分项工程工程量超出部分的结算单价调整系数为0.95。
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全费用单价,见表3-33。
1、2、3月份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见表3-34。
[问题]
该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
合同价为: (500+750)×180+(600+800)×480+(900+1100+1100)×360+(850+950)×300=255300元=255.3万元
(1)工程预付款为:255.3×10%=25.53万元
(2)保留金为:255.3×5%=12.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