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论述题
针对资料(五)第1项至第8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B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参考答案:
(1)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2)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向高尔夫球俱乐部支付的赞助费属于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不得在税前扣除。
(3)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幼儿园不属于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规定所涉及的相关公益性社会团体,B公司发生的该项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4)不存在不当之处。
(5)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6)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存货被盗损失应为其计税成本/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后的余额。
(7)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应扣除的金额为100万元。
(8)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