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A.乙75万、丙75万
B.乙100万、丙50万
C.丙100万、乙50万
D.丙80万、乙70万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抵押权的实现。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7条和7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