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03年12月 31日递延税款贷方余额为98万元,2003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3%。2004年所得税率为 30%,本年摊销股权投资差额50万元,计提折旧300万元,比税法规定的方法少提折旧40万元;发放工资100万元,比税法规定的标准少发放5万元,发生超标业务招待费12万元,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10万元,被投资单位的所得税率为33%,发生差旅费支出18万元。则企业2004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的余额为 ( )万元。
A.借方89.09
B.借方90.59
C.贷方85.19
D.贷方86.09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2003年末递延税款贷方余额98万元;所得税率由33%降为30%调整递延税款(98/ 33%)×3%=8.91(万元)(借方发生额);摊销股权投资差额(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调整递延税款50×30%=15(万元)(借方发生额);少提折旧(发生应纳税时间性差异)调整递延税款 40×30%=12(万元)(贷方发生额);2004年递延税款贷方余额=98-8.91-15+12=86.09 (万元)(工资属于永久性差异:业务招待费超标属于永久性差异;差旅赞属于永久性差异;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10万元属于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但因为被投资单位的所得税率为 33%,不存在将来补交所得税的问题,故递延税款的发生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