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县人民政府因一重点基建工程需要,决定对其辖区内的某村村民予以集体搬迁。该村大部分村民(计60户)不服县政府决定,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村民委员会也认为县政府的决定不甚合理,但考虑到其与县政府的关系,认为不宜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先通过申请复议来解决。少部分村民(计20户)则认为应该听从县政府的决定。若该村60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第三人是:( )

A.全体村民

B.邻近村的村民

C.村民委员会

D.该村村长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依此,只有C项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