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指的是( )。

A.受要约人对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变更

B.承诺中增加的建议性条款

C.承诺中要求增加价款

D.受要约人对合同履行方式提出独立的主张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1Z302000合同法——1Z302020合同的订立——1Z302022掌握承诺——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思路] 若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实质性变更指包括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的变更。[拓展] 承诺的构成包括四个方面。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需要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应在有效期内作出。若要约指定了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作出承诺;若要约未指定有效期,则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脚法之日起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若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问答题 简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