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理结束,并依法对被告人做出了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判决宜告后,民事原告人甲某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认为B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增加了两项独立的诉讼请求。对此,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某新增加的诉讼请求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

A.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某另行起诉

B.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其与原诉讼请求一并审理

C.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D.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驳回甲某的上诉请求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 《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在第二审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