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条件出口食品1000箱,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1个批号,即100箱内出现玷污现象;(2)收货人实收998箱,短少2箱,(3)有15箱货物外表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千克。根据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当分别向谁索赔?
答案
参考答案:
第一种情况属于一般附加险,包含在一切险范围,应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二种情况属于一切险中的附加险——短量险,应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种情况由于货箱外表良好,应为出口商所装食品量不足,是交货以前发生的,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应向出口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