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系市民甲抱养的孩子,对于他的出生时间,亲生父母称是1998年11月24日(清晨),但是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时间是1998年10月6日(实际是农历),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时间是1998年11月25日(医院第二天记录),而护士长记得的时间是1998年11月23日(后半夜)。依法,张某的出生时间应确定为()。
A.1998年11月24日
B.1998年10月6日
C.1998年11月25日
D.1998年11月23日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本题中,应当按照户口簿上记载的时间确定张某的出生日期。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