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去外地做生意,向乙借款5万元,为表示信用,甲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交给乙居住。双方言明,利息与房租冲抵,一旦借款返还,乙即退还房屋。乙对甲的房屋享有什么权利

A.抵押权

B.质押权

C.承租权

D.借用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租赁合同的定义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注意题干中“利息与房租冲抵”这句话,借贷合同和租赁合同产生的利息与房租相互抵销,也即节省利息支出相当于收取租金。房屋抵押需登记,并且抵押权人无法使用抵押物,而本题中房屋交给乙居住,所以A项错误;房屋为不动产,无法成为质押的标的,所以B项错误;根据题意,乙居住房屋是需要支付一定房租的,而借用是无偿的,所以D项也错误。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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