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5年)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中,朱某用毒鼠强毒杀李某,并且最终造成李某的死亡,明显是故意杀人,这是没有疑问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朱某为了防止儿子中毒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他自信这个措施能够避免其子死亡。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