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连续一周到某银行门外尾随去银行存款的多名个体户,伺机用身上藏着的指头粗细的铁棍打伤个体户后行抢,均因附近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后被联防队员当场抓获。对甲的行为应怎样认定和处理( )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甲蓄意抢劫,曾多次尾随多名个体户,寻找实施抢劫的机会,因条件不利而没敢下手,即没有着手实施抢劫犯罪,因而其行为仍处于犯罪预备状态,应定抢劫预备。按照《刑法》第22条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甲的行为符合抢劫预备的特征。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