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公司承建一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000m,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尸挤淤。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在15%以内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幅大于15%时,超过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0.9倍计算:工程量减幅大于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1.1倍计算。

项目部在路基正式压实前选取了200m作为试验段,通过试验确定了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压路机碾压时先高后低,先快后慢,先静后振,由路基中心向边远碾压。技术负责人当即要求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

事件二:路基施工期间,有块办理过征地手续的农田因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为此延误工期20天,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三:工程竣工结算时,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量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分别计算事件三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的费用。

答案

参考答案:

(1)借土回填:超出清单部分30000-25000=5000m3

5000/250000=20%大于合同约定的15%,因此超出清单部分单价应为21×0.9=18.9元/m3

回填费用:25000×(1+15%)×21+[30000-25000×(1+15%)]×21×0.9=627375元。

(2)抛石挤淤:16000-12800=3200m3,比例为3200/16000=20%>合同约定的15%。

抛石挤淤费用:12800×76×1.1=1070080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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