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于2003年7月l日向其关联企业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款2年,年利率为5%(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4%),则该公司200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A.1.8万元
B.0.7万元
C.2.5万元
D.1.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向其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即使50%以内的部分也应按银行同期同类利率计算利息,超过部分也不得扣除。 企业计入费用=100×5%÷2=2.5;税法规定计入应税所得额=180×0.5×4%÷2=1.80; 所以调增应税所得=2.5-1.8=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