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注册资本180万元)于2003年7月l日向其关联企业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款2年,年利率为5%(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4%),则该公司200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A.1.8万元

B.0.7万元

C.2.5万元

D.1.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向其关联企业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即使50%以内的部分也应按银行同期同类利率计算利息,超过部分也不得扣除。 企业计入费用=100×5%÷2=2.5;税法规定计入应税所得额=180×0.5×4%÷2=1.80; 所以调增应税所得=2.5-1.8=0.7(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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