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计算企业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万元。另有2005年12月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未计人所得额。损失中烧毁原材料进价(不含税)为30万元,进项税额1万元;烧毁机器没备账面净值为38万元,变价现金收入0.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166.9

B.167.4

C.172

D.172.5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纳税人当期发牛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自2003年1月l日起,纳税人发生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条件的财产永久实质性损害时,扣除变现收入、呵收回的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偿后的财产损失部分,可以扣除。所以本题应纳税所得额=240-(30+5.1)-(38-0.5)= 167.4万元。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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