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4年11月10日,彭某的男朋友陈某将三袋白色粉末状物共计236.6克用白色尼龙袜包装,让彭携带身上,准备运往襄樊一带,并告诉彭某白色粉末状物是K粉(某种毒品)。同日16时许,彭某携带三袋“K粉”乘上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列车,途中被乘警查获。经鉴定彭某携带的三袋白色粉末状物为葡萄糖粉。彭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运输毒品罪

C.窝藏转移毒品罪

D.不成立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运输毒品罪
  讲解:彭某在携带运输前,他的男友陈某(另案处理),曾告知她是三袋“K”粉。抓获虽经鉴定是葡萄糖粉,但她把此物当作毒品并着手实施携带运输。彭某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