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是一家著名的家具厂,最近推出了个性化定制的活动,即由客户确定家具的材料、样式,然后家具厂再购置材料制作。客户乙作为定作人前来洽谈,定了一套欧式风格的家具,在甲将家具按乙的要求定作完成之后,乙拒绝付款,则甲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

A.甲可以对家具行使留置权

B.甲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甲可以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只能对乙提起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留置权与相关法律问题 承揽定作作为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指承揽人用自己的原材料和技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为定作人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该特别制作的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定作与承揽加工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定作时原材料是由承揽人自备的,而不是由定作人提供的。 《合同法》第264条规定了定作人不支付报酬时承揽人对工作成果所享有的留置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承揽人享有留置权的前提是定作物的所有权必须归定作人所有,而在本题中,全部材料或基础性材料均为承揽人提供,定作物家具的所有权应归承揽人甲所有,没有留置的必要,所以甲行使留置权并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选项A“甲可以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不应当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在本题中,甲和乙的双务合同并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因此,在“乙拒绝付款”的情况下,甲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家具。所以,选项B“甲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正确的,应该当选。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缔约过失责任针对的是缔约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违背减实信用原则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在本题中,甲和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因此,选项C“甲可以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是错误的。 选项D“甲只能对乙提起诉讼”将甲的行为局限在诉讼上,过于绝对,明显错误,不应当选。

选择题
问答题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标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2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