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高考前的学习无疑是紧张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很强的心理调适能力。难道我们能否认高考复习最忌心浮气躁吗?

B.社区服务中心为孩子们准备了跳绳、羽毛球、拼图、棋类、卡拉OK等19项体育活动,并将20万元活动经费发放到各社区。

C.从今年高考“一模”统计数据看,学生成绩整体正常,反映了各学校的备考措施和教学效果良好,达到预期目标,发现了一些学校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短板。

D.城市雕塑作为一种面向大众的公共艺术,应该慎之又慎。既然城市雕塑是面向大众,是由民众买单,那么接受民众的审核不仅是对民众的尊重,更是民众的权利。

答案

答案:A

题目分析:B不合逻辑,并列不当概念不清,“拼图、棋类、卡拉OK”不属于体育活动;C项成分残缺,“从”引导的介宾短语开头,造成主语淹没,“反映了各学校的备考措施和教学效果良好”句式杂糅造成结构混乱;D项语序不当,“城市雕塑”是前后分句的主语,主语一致关联词语应在主语之后,“城市雕塑”应放在“既然”前,“接受民众的审核”不能说是“是民众的权利”,搭配不当。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

诉讼请求:①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②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承担偿还原告债权的连带责任。原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方草地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故提出以上诉请。

现经法院查明:①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黄某、郑某和林某三人共同发起设立。黄某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郑某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林某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现经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认,黄某的出资明显不实,商铺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②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130万元工程款属实

原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其股东负有清算义务的主张是否有依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