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集合A{x|x2-3x+2=0,x∈R },B={x|0<x<5,x∈N },则满足条件A?C?B 的集合C的个数为
A.1
B.2
C.3
D.4
答案:D
公民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甲应以()为其住所。
A.河南
B.北京
C.河南和北京共同
D.某甲任意选择的住所地
用文字叙述装卸机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