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单位会计人员邓某请假两个星期,由于缺少人手,财务主管让出纳张海临时兼任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于张海兼任的时间短,又是代为记账,所以没有与邓某办理工作交接。一周后该单位档案科会同财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厂领导在外考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底结算该年度亏损20万元。财务主管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出纳张海临时兼管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出纳张海临时兼管邓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