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5年)高某以诽谤罪将范某起诉至某县法院。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应属本院管辖,该案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应予受理。但被告人范某目前下落不明。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审理

B.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C.宣告范某犯有诽谤罪并处以刑罚

D.将案件交公安机关查找范某下落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中,高某以诽谤罪将范某起诉至某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暗示了本案是一个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审查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8条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本案的被告人范某目前下落不明,恰恰符合第五款的规定,因此,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B是正确的。考生还需要注意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本案是公诉案件,遇到被告人范某目前下落不明的情况,结果则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第1款的规定,公诉案件经审查后,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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