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16~19题:
2005年8月10日,在认识2个月后,张丽和王明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7年9月25日开始,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分居期间,张丽的母亲去世,张丽依照法定继承取得母亲10万元的遗产。2008年1月4日,张丽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前,告知张丽补办结婚登记,张丽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办登记手续。

下列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A.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是田光与李丽对股权的财产分配协议

B.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不是田光与李丽对股权的财产分配协议

C.股权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D.股权分割的结果是田光取得公司财产的60%,李丽取得3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无效,应采取法定财产制,题中的出资情况不是田光与李丽对股权的财产分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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