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县城某物资批发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多种经营兼营仓储及运输服务业务。

2006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用于销售的搅拌机20台,发票注明价款2000000元,增值税340000元,支付搅拌机运费10000元;

(2)为自身运输服务购进货车6辆,发票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

(3)购进汽油用于运输业务,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4)取得仓储收入50000元,运输收入200000元;

(5)销售搅拌机18台,不含税价2700000元;

(6)出售使用过旧设备1台,原价100000(含税),已提折旧70000元,销售价110000元;

(7)销售搅拌机配件并送货上门,开具普通发票120000元,合同注明含税销售额110000元,送货费10000元,为这项送货购买汽油,发票注明价款2000元,增值税340元;

假定上述相关需认证的发票均经过认证,要求计算:

计算该企业应纳的营业税。

答案

参考答案:

该企业应纳的营业税 50000×5%+200000×3%=8500(元)

解析:

这里考核的知识点在于:兼营销售的计税原则。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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