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周某因个人购买房屋向王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由李某作为保证人,周某并提供了刘某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夏利小轿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若周某到期不能清偿借款,则王某可以:

A.向李某直接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B.先由刘某以其夏利车变价清偿10万元借款,不足部分再向李某要求清偿

C.只有李某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才可以向刘某要求以其夏利车变价清偿

D.请求李某清偿债务,或请求刘某以其夏利车变价清偿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涉及物保和人保的关系问题。李某是保证人,刘某是物保人,依《相保法解释》第38条第1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迫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故债权人王某既可以直接要求李某清偿全部债务,也可以请求刘某以夏利车变价清偿,故A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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