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选项中,哪一选项所列内容均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

A.①关于一种新化学元素的发现;②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的聚合方法

B.①一种速算方法;②一种演示新计算方法的教学用具

C.①一种减肥新药;②一种新型减肥食品

D.①一种诊断早期肝癌的新方法;②一种新的放射疗法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依《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予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因此该题应选C选项,其余选项均错。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2002年5月13日A房地产公司与B施工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由C仲裁委员会裁决。2003年4月9日,B施工企业开始进场施工。2003年11月该工程经县建设局办理公开招投标手续,11月21日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备案,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没有B施工企业报价的情况下,确定B施工企业为A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城东2#住宅楼”中标人
建设规模为5723m2,中标标价为人民币240万元,420元/m2。11月21日14时前到A房地产公司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双方一直没有按中标通知书重新签订施工合同。A房地产公司从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给B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共计150万元。2003年11月28日,B施工企业承建的城东2#住宅楼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
B施工企业退出施工现场后于2004年5月23日向A房地产公司送交建筑工程结算书,该结算以双方2002年5月13日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扣减甩项项目,增加新增项目,结算价为2776068.25元。然而A房地产公司在审查B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结算书时有异议,认为双方应当以中标通知书价格为基准(扣减甩项项目,增加新增项目),则结算价为2076503元。A房地产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施工企业向C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题]


如果最终无法协商一致,应当以何种方式作为解决合同争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