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轻工局和化工局共有下属企业5家,在企业转制过程中,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7人组成,后甲、乙、丙三人因与轻工局局长吴某不合请求辞职,经股东大会决议,改选李某;张某、王某三人为新董事。但是此三位新董事目前尚在国外,无法马上回来就任。如果此时需要召开董事会时,应该如何处理

A.暂不召开董事会,等三名新董事回国后再召开

B.在三名新董事缺席的情况下召开

C.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在三名新董事缺席的情况下召开

D.仍旧由甲、乙、丙作为董事履行董事义务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测试点] 董事职务的履行。 《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因此,本题中在新董事就任前,仍然由原董事履行董事职务。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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