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某运输公司由于有紧急运输任务在征得司机甲某的同意下给其安排了运输任务。甲某从4月29日到5月1日连续3天加班(其中5月1日是星期一,4月29、 30日即星期六、日原本是该公司的休息日)。任务圆满结束后,运输公司决定给甲某安排两天补休(补周六、周日两个休息日)并按150%的标准支付甲某5月1日的工资。甲某拒绝公司补休的安排,要求支付3天的加班工资,遂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运输公司按150%的标准支付5月1日的加班工资是违法的,应当按200%的标准支付
B.甲某拒绝公司补休安排而要求加班工资的要求应当支持
C.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4月29、30日的加班工资应当按甲某标准工资的200%计算
D.双方协商不成的话,甲某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工作时间;工资 本题综合考察了《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和工资的有关规定。首先,依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月1日是法定休假闩,故A项是错误的。同样依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但前提是不能安排补休的,本题中甲某拒绝公司补休的安排而索取加班工资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故B项和C项都是错误的。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因此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