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古人云:“竭泽而渔,非不得鱼,明年无鱼;焚林而畋,非不收兽,明年无兽。”据此回答下列各题

小题1:上述材料所蕴涵的哲学道理是                   (   )

A.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的联系

B.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无条件的

C.规律是可以被认识和利用的

D.违背规律必然要受到规律的惩罚小题2:上述材料对我们发展经济的启示是                   (   )

A.发展经济必须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B.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C.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D.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答案

小题1:C

小题1:D

实验题
问答题

案情:张俊、郭辉在香河宏伟县城共同经营水果。2008年6月3日,两人购进的一批货物到达宏伟后,便临时雇佣田亮(1993年5月4日出生)卸货。在卸货过程中,田亮因搬货挡住视线,被斯通运输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刘戈驾车撞伤,花去若干医疗费。田亮病愈后,留下十级伤残,其父以原告的身份对斯通公司及其司机刘戈提起了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法院适用不公开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田父向法院提供了路人崔某的目睹撞人过程的证人证言,田亮的住院记录,伤残认定。一审开庭时,斯通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庭,其委托律师和司机刘戈出席。庭审调查中,被告委托律师提出要求证人出庭,并对伤残认定重新鉴定,法官认为可以让证人出庭作证,但对重新鉴定不准许。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5万元,但在签字时,田父反悔,认为田亮年幼,留下伤残,还需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因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支持田父的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但将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提高到8万元。 斯通运输公司不服,认为张俊和郭辉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以田父、张俊、郭辉一并作为被上诉人提起二审,二审法院经审查,作出终审判决。斯通公司与张俊、郭辉平均分担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二审生效后,田父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受理,向斯通运输公司执行3万元。 请指出上述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