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案例三: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00年结婚,婚前甲有商品房一套,价值30万元,婚后房屋拆迁,二人在原基础上增添20万元购得一套三室新居。婚姻存续期间,甲出资10万元与丙合伙经营一甲运输公司,约定丙负责经营。乙接受国外叔叔赠与的价值 10万元的钢琴一架,明确归乙所有。现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案例三,回答8~12题: |
对于甲出资经营的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丙属于共同共有
B.甲在合伙中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C.离婚后,乙不能成为该合伙的合伙人
D.对甲在合伙份额,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