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有()。

A.因其发明创造,经申请依法取得国家专利机关颁发的专利证书的某人

B.在国外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某人

C.以电子形式签订购销合同的当事人

D.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1)选项A属于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2)选项B属于应税凭证的使用人;(3)选项C: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4)选项D: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外商投资企业也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题第71—74题)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6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2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并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公安机关将该手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侵犯了甲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B.公安机关构成了无权处分

C.由于甲超过法定期限未予认领,故公安机关有权处分

D.公安机关的交售行为只有经过甲的追认,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