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丁志成与王莹于1992年6月8日登记结婚。王莹是再婚,其与前夫生育儿子李亮,现就读中学。婚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12月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莹所生儿子李亮由王莹自行携带抚养。丁志成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王莹赔偿继子李亮抚养费的支出。

继父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

A.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

C.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

D.以上说法皆不正确

答案

参考答案:A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