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县公安局以涉嫌强 * * 犯罪为由将张某拘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张某的逮捕。3个月后,经张某亲属暗中查访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县人民检察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没有违法行为,国家对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C.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错捕行为的确认,应为赔偿义务机关

D.县公安局应当对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义务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后来抓获了真正的罪犯,可见,张某并没有犯罪事实,于是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批复,在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的案件中,由于最终侵害受害人的决定是检察机关作出的,依赔偿义务机关后置确定的原则,检察机关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机关不对此前错误拘留造成的侵害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无论是一审判决无罪,还是二审改判无罪,赔偿义务机关均为作出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而非此前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这是因为考虑到拘留的条件与逮捕和判决的条件相差极大,不能以起诉、审判阶段的标准来要求侦查机关。据此,本案应由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而非县公安局。因此A、B、D项均错误。故选C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