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确定的招标采购各项工作需求时间如下:

(1)编制并确定招标方案和计划——3个工作日;

(2)协商并签订招标代理协议——3个工作日;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3个工作日;

(4)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出售资格预审文件——5个工作日;

(5)潜在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个工作日;

(6)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组织资格评审——2个工作日;

(7)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签订委托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

(8)编制招标文件——接到图纸后5个工作日;

(9)编制工程标底——10个工作日;

(10)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发售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

(11)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1个工作日;

(12)抽取评标专家——1个工作日;

(13)开标评标——2个工作日;

(14)招标人确认评标结果——2个工作日;

(15)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

(16)发出中标通知书——1个工作日;

(17)签订合同——4个工作日;

(18)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20个工作日。

[问题]

(1)对于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书面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限分别是什么?

(2)试画出本项目招标工作流程的关键路径,并计算招标全过程所需的总时间。

答案

参考答案:

该问题必须按招标程序,在时限规定的基础上绘制网络图或横道图,答案可能不唯一。

简便的方法是:按招标人(代理人)主要工作的先后顺序,考虑时限要求排列,再考虑招标人的其他工作,如编制标底、造价等可否与主要工作并行,最后考虑投标人的工作可否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如不能完成,则调整。建议采用横道图法更快,更准确。

(1)对于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应少于20日,招标文件书面澄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15日前发出。

(2)根据本例中招标各环节的时间和先后顺序,可得网络图和横道图(见图);

由图可见,关键路径如下:

(1)→(3)→(4)→(5)→(6)→(10)→(18)→(13)→(14)→(15)→(16)→(17)

工期为57个工作日。

招标方案和计划的编制(1)可与委托协议的签订(2)同步进行;

提供图纸(7)和编制招标文件(8)可与资格预审过程同步进行;

编制标底(9)可在开标评标(13)前1个工作日完成;

编制投标文件(18)自出售招标文件(10)开始之日起计算;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11)可在编制投标文件(18)的过程中同步进行(注意投标预备会需在开标前15日前完成);

抽取评标专家(12)可在开评标(13)前1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上述分析,招标全过程所需的总时间为:57个工作日。

填空题
问答题

七、(本题25分)   案情: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二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己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问题:

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