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中须任职回避的有:( )
A.张某与李某是夫妻,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刑庭任庭长、审判员
B.甲是乙的父亲,甲在湖北省人民法院任审判员,乙在武汉市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
C.李文、李武是亲兄弟,同在一人民法院任职,李文是书记员,李武是审判员
D.张某是吴某的表弟,张某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吴某在大庆市人民法院任庭长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依此,只有选项A的人员需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