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糊涂法官坚持要判某人有罪,其理由是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 以下诸项中,哪一项的论证手法与该法官的做法最为类似( )
A.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即每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理由是:没有人能够使我们信服这样的偶数不能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
B.有人坚持托勒密的“地心说”,理由是:亚里士多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C.有人认为,天上星星的精确数目是9×101000颗,他对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说:“据说这是爱因斯坦说的,难道你比爱因斯坦还高明吗那你为什么没有发明相对论为什么你没有爱因斯坦那么大的名声”
D.有人说小李是个品行不端的人,理由是:他的爸爸不是个好东西,爱沾花惹草
参考答案:A
解析: 题干中该法官犯有“诉诸无知”的错误。实际上,法律实行“无罪推定”原则,首先假定任何一位当事人都不是罪犯,最多只是嫌疑犯,审判过程中控方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去证明那位嫌疑犯有罪;而不是相反,首先假定当事人有罪,要他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选项A犯有与该法官类似的“诉诸无知”的错误。选项B、C的错误是“诉诸权威”;选项D的错误是“诉诸个人”和“推不出来”。所以,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