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0年6月1日以201万元的价格购入某设备,服务于营销部门。会计上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期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税务上认可的折旧期限为5年。2001年末该设备的可收回价值为101万元,2002年末的可收回价值为67万元,A公司于2003年6月1日以53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该设备。假定无相关税费,则A公司转让该设备获得的净收益为( )万元。
A.8
B.9.54
C.7.85
D.10.35
参考答案:A
解析: (1) 该设备2000年应提折旧25万元[(201—1)÷4×6÷12]; (2) 该设备2001年应提折旧50万元[(201-1)÷4]; (3) 该设备2001年末的账面价值为126万元(201—25—50),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101万元,应提25万元的减值准备; (4) 该设备2002年应提折旧40万元[(101—1)÷2.5] (5) 该设备2002年末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 贷:累计折旧 10 营业外支出 6 此时设备的账面价值为67万元。 (6) 该设备2003年上半年的折旧为22万元[(67—1)÷1.5×6÷12],则出售当时的账面价值为67—22=45(万元),相比售价53万元,应确认出售收益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