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以下简称“甲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7年3月10日。甲企业收到一张由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A根据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 (2)2007年5月10日,职工代表B要求厂长在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本厂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遭到了厂长张某的拒绝。 (3)2007年6月10日,经会计机构负责人C批准,本厂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D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丙企业。 (4)2007年8月10日,厂长张某以总会计师E“擅自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为由,撤销了总会计师E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A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职工代表B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D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张某撤销总会计师E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