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后汉书·章帝纪》:“律十二月立春,不以报囚。(月令)冬至以后,在顺阳助生之文,而无鞠(音居,编者注)狱断刑之政。朕咨访儒雅,稽之典籍,以为王者生杀,宜顺时气。”
《盐铁论·论茁(音zi,编者注)》:“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
问题:
这两段文字反映的立法宗旨和意义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春夏两季,万物生长,有利于施行仁政。而秋冬两季,草木凋零,万物隐蔽,有利于执行死刑。汉朝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表明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死刑执行必须合乎天意,如若违背天意,就会遭到惩罚。汉朝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也与考虑不误农时有关。因为秋冬一般为农闲季节,此时断狱行刑,不致耽误农业生产,这对巩固统治秩序是有利的。汉朝实行秋冬行刑,是汉朝法律儒家化在刑罚执行上的反映,该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