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男)与夏某(女)于1995年结婚。2000年,王某用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其个人名义与宋某合资成立了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王某55万元,宋某45万元。2003年10月,夏某以与王某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对包括某服装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宋某不同意夏某成为股东。
关于本案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按照一般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B.55%的股权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C.宋某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D.宋某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该股权不能分割
答案
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