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于(),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A.未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B.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品种、规格与合同不符
C.货款已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D.无足够资金支付的款项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93条规定,对下列情况,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①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②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③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④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⑤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⑥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⑦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付款人不得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无足够资金支付,不是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