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张女士与刘先生于1999年登记结婚,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结婚三年后,张女士自己出资购买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同年,刘先生自筹20万元从事经营活动。后因扩大经营规模,刘先生于2004年10月20日以个人名义向朋友李先生借了2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6个月,但未向李先生说明夫妻财产约定情况。债务履行期届满,刘先生因经营不善已无力清偿债务。2005年2月16日,李先生以刘先生和张女士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两被告偿还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

张女士与刘先生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

A.不符合法律规定

B.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对夫妻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C.对李先生不产生效力

D.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对李先生不产生效力

答案

参考答案:C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