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曾刊登如下公告:“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20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该公告颁布的时代背景是
A.维新派倡导变革社会习俗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C.新文化运动兴起
D.五四运动解放人们思想
答案:B
题目分析:“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20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联系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剪辫令,因此选B。
点评:清朝入关后,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进入南京,多尔衮命礼部向全国发布“剃发令”。自此,剃发、留辫在很多人心中成为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标志。于是,与清廷强迫汉人剃发相对应,辛亥革命中,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剪除辫子作为去旧图新的标志。 继大汉四川军政府发布“剪辫子”告示后,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也颁布了“剪辫令”: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今者清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一时间,剪辫浪潮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在许金城所著的《民国野史》中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本《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