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生产性外商出口企业,1997年在我国海南省依法成立,经营期限15年。1997~2004年的盈亏情况见下表(不考虑地方所得税):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40 -10 30 50 60 20 -15 -70

200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其中出口产品销售收入3800万元),租金收入100万元。
(2)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614万元;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与租金收入有关的费用支出20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181万元、营业税5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6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68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支付给上级主管单位的管理费40万元),2004年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为40万元。
(5)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三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8月31日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6月1日为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经批准向其他企业融资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2%,按月付息,本年实际支付利息7万元;其他财务费用0.5万元;以上利息支出30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
(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3万元,向其他企业直接捐赠1万元,通过我国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意外事故净损失18万元,向关联科研机构资助研究开发费用10万元)。
(7)购买国产设备投资80万元,经核准允许抵扣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8)该外方投资者将获得的税后利润(按照40%的股权比例分配)的30%投资于本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期6年。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扣除的管理费用;
(2)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4)计算2005年该企业利润额;
(5)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2005年该企业的适用税率;
(7)计算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额;
(8)计算2005年该企业外方再投资额;
(9)计算2005年该企业再投资限额;
(10)计算2005年该企业可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1)管理费用中:
交际应酬费限额=1500×0.5%+3500×0.3%+100×1%=19(万元)
新产品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率=(68-40)÷40×100%=70%,超过10%,可以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所以允许税前扣除的技术开发费=68+34= 102(万元)。
所以,管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500-60+19+34)=493(万元)
(2)财务费用中:
银行借款利息=22.5÷9×4=10(万元)(年利率6%)
其他企业借款利息=100× 6%÷12× 7=3.5(万元)
其他财务费用=0.5万元
所以,合计税前扣除14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和直接向其他企业捐赠不能税前扣除,向关联科研机构资助亦不能税前扣除,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营业外支出:80-10-3-1=66(万元)
(4)2005年本企业利润额=5100-3614-200-20-181-5-500-30-80-15-70=385 (万元)
(5)2005年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100-3614-200-20-181-5-(500-60+19+34)- 14-66-15-70-422(万元)
(6)2005年出口比例>70%,所以适用税率10%。
(7)2005年本企业应纳税额=422×10%-80×40%=10.2(万元)
(8)外方再投资额=(385-10.2)×40%×30%=44.98(万元)
(9)再投资限额=(422-10.2)×40%>44.98,所以再投资额可以全部获得退税。
(10)2005年该企业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2÷422=2.42%
退税率100%,实际获得再投资退税额=44.98× 2.42%÷(1-2.42%)×100%=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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