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2013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筑材料,价款为475万元,约定由某建筑公司于2013年3月2日向甲公司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合格后的次日付款。2013年3月2日,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建筑公司没有按期向甲公司交货,经过协商,建筑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向甲公司交付了货物,甲公司当天验收,质量符合合同标准,但由于甲公司财务问题于次日不能付款,经过协商,乙公司同意将付款期限延长至2013年5月1日,但需要甲公司提供相应的全额担保。甲公司以自己所拥有的厂房提供抵押,该厂房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经查,该厂房已经被甲公司为向当地工商银行贷款而提供了抵押担保,甲公司与工商银行和乙公司的厂房抵押情况如下:2013年5月1日,甲公司不能清偿乙公司和工商银行的债务,经协商,将甲企业的厂房变卖,所得价款为1256万元。2013年6月1日,甲公司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向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由于资金使用量不确定,因此以自己所属的一幢办公楼提供最高额抵押,办公楼评估价值800万元,双方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债权确定时间为10月1日。

此后甲公司借入的贷款情况如下:(1)6月1日借入100万元;(2)8月12日借入300万元;(3)9月10日借入300万元。10月1日时,甲公司只清偿了6月1日借入的100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613万元无法清偿,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将甲公司的办公楼拍卖用于清偿,拍卖价款为750万元。中国银行要求其全部的债权应得到优先清偿。甲公司终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由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12月15日通知甲公司,甲公司对此无异议。人民法院于12月23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同时指定B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

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整理如下。(1)甲公司全部资产变现价值包括:①用于对建设银行4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商品价值366万元;②上述办公楼优先清偿中国银行贷款后的剩余部分;③用于对所欠A公司货款70万元抵押担保的设备价值55万元;④一套加工设备价值500万元;⑤丙公司支付的货款300万元。

(2)甲公司债务包括:①以上欠付乙公司的货款和中国银行的贷款;②以上欠付A公司的全部货款和建设银行的全部贷款;③欠农业银行信用贷款700万元;④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共470万元;⑤欠交税款220万元;⑥管理人在破产受理后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给丁公司造成损失230万元。

(3)除上述债务外,还发生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员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双方约定由某建筑公司向甲交付货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建筑公司没有按期交货,甲公司可以要求谁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和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4)工商银行和乙公司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5)如何用拍卖价款清偿工商银行和乙公司的贷款?并说明理由。工商银行和乙公司各自可以从拍卖价款中获得多少清偿额?

(6)中国银行的债权清偿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人、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8)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答案

参考答案:

(1)甲乙双方约定由某建筑公司向甲交付货物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本题由建筑公司履行就属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情形,符合规定。(2)建筑公司没有按期交货,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甲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12年5月2日生效,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13年3月20日生效。根据规定,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工商银行的抵押权在2012年6月1日设立,乙公司的抵押权在2013年3月22日设立。根据规定,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5)厂房的拍卖价款应该先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然后再清偿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同一物上并存数个抵押权的,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本题中,工商银行的抵押登记在先,因此应该先得到清偿。①公共商银行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1000万元;②乙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1256-1000=256(万元)。(6)中国银行的债权清偿请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本题中,甲企业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613万元,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因此中国银行只能以500万元的变卖价款要求优先清偿。(7)①甲公司破产申请人的产生合法。根据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②管理人的产生合法。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担任。(8)①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共计210万元。②共益债务包括:为继续营业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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